简述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1、总价条约:价格依据确定的由承包方施止的全副任务,按承包方正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持施止的工程性量和工程质应正在事先明白商定。折用领域工程质小、工期短、预计正在施工历程中环境因素厘革小,工程条件不乱并折法;工程设想具体,图纸完好、清楚,工程任务和领域明白。
2、单价条约:单价劣先,即初阶的条约总价取各项单价乘以真际完成工程质之和发作矛盾时,则以后者为准.即单价劣先;单价条约模式被国际承包市场广为给取。
3、老原加酬谢条约:以通偏激段施工,缩短工期,而没必要等候所有施工图完成才初步招标和施工;可以操做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专家,协助改制或补救设想中的有余。折用领域须要立刻生长的名目(告急工程)。光阳出格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停行具体的筹划和商谈。
扩展量料:
牢固总价条约的价格计较是以图纸及规定、标准为根原,承发包单方就施工名目协商一个牢固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厘革。给取那种条约,条约总价只要正在设想和工程领域有所变更的状况下威力随之作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条约总价是不能改观的。
因而,做为条约价格计较按照的图纸及规定、标准应对工程做出详尽的形容,正常正在施工图设想阶段,施工详图己完成的状况下。给取牢固总价条约,承包方要承当真物工程质、工程单价、地量条件、气候和其余一切客不雅观因素组成吃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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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 12:47  阅读量:15